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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健康/律師真心話】進入梅雨季節,有些年限較長的房子,一旦遇到下雨,可能就會發生屋內也要撐傘的冏境~近日幾乎天天都有民眾私訊「律師真心話」詢問關於「房屋漏水」的問題(據說房屋漏水近幾年名列不動產糾紛的第一名…),本篇匯整大家最常問的幾個問題,一起來看看吧!
一、房屋漏水了,我可以向誰求償?
A:首先要先判斷,是誰的責任!!
>>>漏水的起點是屬於房屋的哪個部分?而這部分的所有權是誰?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
→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
而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其費用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前項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若涉及公共環境清潔衛生之維持、公共消防滅火器材之維護、公共通道溝渠及相關設施之修繕,其費用政府得視情況予以補助,補助辦法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想確認房屋漏水是來自自家還是樓上住戶,但對方不願意配合,怎麼辦?下一頁看律師提供建議做法喔!
房屋漏水責任歸屬與處理步驟
一、房屋漏水了,我可以向誰求償?
A:首先要先判斷,是誰的責任!!
>>>漏水的起點是屬於房屋的哪個部分?而這部分的所有權是誰?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
- 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各該區分所有權人或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為之,並負擔其費用。
- 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
→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
而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其費用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前項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若涉及公共環境清潔衛生之維持、公共消防滅火器材之維護、公共通道溝渠及相關設施之修繕,其費用政府得視情況予以補助,補助辦法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想確認房屋漏水是來自自家還是樓上住戶,但對方不願意配合,怎麼辦?下一頁看律師提供建議做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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